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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文章来源: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8-22 16:41:39阅读:

 

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近日正式发布。《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
《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指标是:到2015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9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2.6亿千瓦,抽水蓄能电站3000万千瓦;累计并网运行风电达到1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到21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4亿平方米;生物质能年利用量5000万吨标准煤;各类地热能开发利用总量达到1500万吨标准煤,各类海洋能电站5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对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的下一步发展也提出要求:
水电发展要重点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水电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水电开发的政策。
风电发展重点是解决好接入电网和并网运行消纳问题,要通过开展电力需求响应管理,完善电力运行技术体系和运行方式,改进风电与火电协调运行,特别是要通过风电发展与当地供热、居民用电等民生工程、农田水利等农业工程相结合,扩大风电本地消纳量。同时,要加快发展没有电网制约的中部、东南部地区的风电。
太阳能发电发展主要方式是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特别是要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电网企业要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做好并网运行服务,通过发展智能电网等技术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提供支撑。
生物质能利用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做好资源评价、合理规划,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积极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完善生物质气化供气,更主要的是进行生物质梯级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物化工,并结合生物质发电、沼气等形成生物质综合利用体系。
国家将组织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200个绿色能源县、30个新能源微网示范工程,创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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