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设立中央财政清洁生产资金,包括部分中央预算内安排的节能减排项目资金和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等。
草案对清洁生产资金使用范围作出规定:用于支持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重点支持列入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效果明显、完成节能减排指标份额较大的项目;优先支持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有明确目标和措施需要实施清洁生产的项目。
草案明确国家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明确企业是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扩大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范围。草案明确国家建立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制度,提出规划应当包含两项内容:一是推行清洁生产的目标、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二是按照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水平确定的开展清洁生产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名录。
清洁生产法的推出将遏制地方的GDP增长,引发经济下滑乃至部分就业,但会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创造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是中国经济必然要完成的转变。
(《每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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