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会完成了“集团公司境外投资与经营法律风险管理课题研究报告。”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报送了四份课题研究成果:《跨国公司法律与合规风险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研究及对中国企业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议》、《境外投资与经营法律风险管控研究及建议》、《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研究及建议》、《涉外争议解决风险管理研究及建议》。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批示:“请法规局阅研。其中对中央企业有参考价值的,可摘编简报予以印发。”
参加课题研究的有7家中央企业、3家大型股份制集团和民营企业,以及摩托罗拉、美国通用电气、IBM、施耐德、思科、沃尔沃、西门子、嘉能可8家外国跨国公司高级法律顾问。国资委领导对课题研究非常重视。在课题研究开题前,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批示:“开展此课题研究有意义,可予支持”,“研究中要突出前瞻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一年来课题组先后调研了宝钢、中国移动、中国中化、中国大唐、 中国通用、中国外运长航、中国铝业、联想集团、万向集团、百度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了解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多次组织专家会议对境外投资与经营法律风险进行分析研究,梳理出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与经营中的重要法律风险、涉外知识产权风险和涉外争议解决风险,为我国企业系统性防范境外投资与经营法律风险提供了第一手宝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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