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对地方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解决办法列出了多条出路。其中包括合规项目有望继续获得贷款,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可通过财政预算获得建设资金。财政部表示,目前中国总体的公共部门债务率为50%左右,仍在60%的预警线以下,处于总量风险可控的安全区。
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财政部此次的举措有堵有疏。财政部称,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其他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认真做好重新审核工作,符合规定和政策要求的,要继续按照协议提供贷款。”中国银监会此前出台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新增信贷的政策,不能借新还旧、不能展新等规定。财政部并再次明确提出,下一步要抓紧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另一方面,对地方政府的违规担保行为,财政部要求“坚决禁止”。对于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规定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不得在预算安排之外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签订回购协议等。“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说,中国国债偿还能力较强,未来仍有发行空间。从财政赤字指标看,2010年全国财政赤字1000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5%,低于3%的控制水准。2011年,中国拟安排9000亿元的赤字,低于2010年初安排的10500亿元,赤字率也将下降到2%左右。从国债负担率指标看,2010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7548.11亿元,比上年增加7310.43亿元,增长12.1%,国债负担率(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为17%。
谈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李勇说,截至2010年末,中国三类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负有偿还责任的直接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或负有债务和偿债困难时可能需政府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合计10.72万亿元,约相当于2010年GDP的26.9%。即使按10.72万亿元的全口径来计算地方政府性债务,加上占GDP17%的中央财政国债余额及约占GDP6%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等,中国公共部门债务仍在60%的预警线以下,处于总量风险可控的安全区。
(中国新闻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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