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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定最严环保法提上立法日程

产业发展

 

 

 

 

《经济参考报》报道:在中海油一个月内三次爆发海陆环境污染事故之际,环保部正受托起草《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初稿首次在全国性法律中列入“按日计罚”概念,即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这将成为我国最严厉的环保立法。

本法草案将于下半年公开征求意见,明年初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时,由环保、海洋、林业、农业、水利等多个部门分管的土壤、大气、海洋、森林等环保领域,将归于这部“环保基本法”麾下。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管理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曹东建议,未来可由环保部代表国家行使“按日计罚”职能,所缴款项可设置专门的基金,用于当地生态修复和受害者赔偿。

环保部人士透露,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国家机构代理环境公益诉讼等机制有望作为独立条款列入新环保法,从而由部门规章的参考性标准变成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条款,并为日后的环境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生态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创新铺平道路。数额计算标准、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承担主体、赔偿责任范围、责任承担方式等细节也有望随后实现法定化。

环保部内部报告也指出,“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相关部门,着力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机制,设立专业的环境污染事故损害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建立鉴定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认定原则以及赔偿方式、社会化分担模式。建立损害评估、损害赔偿以及损害修复技术体系与制度框架。推动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损害赔偿的立法进程,促进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和赔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环保部称:目前在我国环境管理实践中对私益环境损害的赔偿远不能足额到位,对公益环境损害的赔偿更是很少涉及。此举将污染修复与生态恢复费用纳入环境损害赔偿范围,有助于真实体现企业生产的环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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