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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炭应急储备将走向常态化

宏观经济

 

 

 

 

《上海证券报》报道:61,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煤炭应急储备走向常态化。2011年第一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计划为500万吨,目前包括中国神华等公司已接到任务。

办法指出,所谓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是指中央政府委托煤炭、电力等企业在重要煤炭集散地、消费地、关键运输枢纽等地建立的,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导致煤炭供应中断或严重不足情况,由中央政府统一调用的煤炭储备。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共确定10家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和秦皇岛港、黄骅港、舟山港、广州港、武汉港、芜湖港、徐州港、珠海港等8个港口企业。

据了解,我国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正在启动之中,北京、山西、山东、湖北、江苏、安徽、辽宁等地纷纷提出了建设煤炭战略储备基地的规划,部分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已开工建设和已建成投入运营。其中,山东省规划到2015年建成6个到8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煤炭应急储备规模600万吨以上。而自2008年以来,山东规划建设了龙口等4个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对提高山东省内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北京方面则表示,目前已确定5处煤炭基地的建设,规划方案已经成型,初步选址定在昌平、房山、密云、大兴和顺义。另外,河南、辽宁也将建千万吨级煤炭储备基地。

煤炭权威专家表示,建立国家煤炭储备体系,不仅可以提高我国能源安全保障水平,而且从市场角度讲,短期会增加社会库存量对市场有一定拉动作用;长期来看也对于稳定市场、化解区域突发性供需矛盾、化解煤电之争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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