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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企业改制重组可获契税优惠

【宏观政策】 

 

 

 

 

银监会:从十个方面调整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近日,中国银监会对现行的各项信贷监管规章、政策和指引进行了认真评估和梳理,从十个方面对有关信贷监管规定和要求做出适当调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国经济稳健发展。
    
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二是督促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含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按有关要求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是对涉农类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结合农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
    
四是鼓励实施贷款重组,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而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
    
五是拓宽项目贷款范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已列入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发展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已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一定额度内向非生产性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搭桥贷款。
    
六是支持信贷资产转让,合理配置信贷资产。
    
七是允许有条件的中小银行业适当突破存贷比。
    
八是支持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和消费信贷保险保障机制。
    
九是科学实施贷款责任追究。
    
十是支持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业务创新发展。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上具体措施,以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经济支持的力度,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摘自中国经济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向三家电信运营商发放3G牌照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国内三家电信运营商发放3G牌照,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三家增加基于WCDMA技术制式的3G业务经营许可。
    
对于三家运营商获得牌照后的发展,业内人士认为,由于3G投资巨大,三家运营商短期内将有一定业绩压力,长期将受益于3G增值服务带来的业绩提升。三家运营商今明两年将为3G网络建设投资2800亿元左右。3G牌照发放后,将形成一条包括3G网络建设、终端设备制造、运营服务、信息服务在内的通信产业链,未来3年该产业链将拉动1.8万亿到2万亿元社会投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负责人均表示,将以自主创新,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政策,适时推出3G业务,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综合信息服务需求。

(摘自中国网)

质检总局:2009年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经研究,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以下简称:《法检目录》)进行相关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部分石材等商品(共计64710位海关商品编码,附件1)调出《法检目录》,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
    
二、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商品(共计35710位海关商品编码,附件2)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
    
三、结合2009年《进出口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调整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对《法检目录》进行了对应调整。
    
四、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进出境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进出口经营者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五、本公告自20091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20085号公告同时废止。

(摘自中国政府网)

财政部:企业改制重组可获契税优惠
    
日前财政部下发通知,对企业公司制改造、股权转让、企业合并、分立、出售、注销、破产等行为给予一定的契税优惠政策。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11日至20111231日。通知明确,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持股比例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摘自中国政府网)


财政部:出台四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2009年我国关税调整情况表示,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方面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和农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国内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取消豆饼、猪肉、印楝油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为最惠国税率。同时,为保障国内农业生产用肥的需要,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出口关税,继续对复合肥等部分化肥及其原料征收特别出口关税。
    
二是支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对取向性硅电钢宽板、离子交换膜、液晶显示板用偏振片等部分国内暂不能生产或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电子、化工、信息技术产品原料,气体激光发生器、空调用无级变速压缩机等有利于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三是促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鼓励利用再生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硒、燃料油、电解铜、钽废碎料等能源资源类产品,甘油、石脑油等基础性原材料,风力发电设备关键件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备及零部件继续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能源资源类产品以及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继续实施出口暂定税率。
    
四是缓解纺织、钢材、化肥等行业面临的经营困难。2009年将通过较低暂定税率的形式,适当降低部分国内需求较大的生产性原料的进口关税,并继续执行2008121起取消部分钢材出口关税、调整尿素等化肥出口季节性关税的政策,同时降低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税率。

(摘自人民网)

商务部:实施五项措施保持进出口增长
    
近日,商务部表示, 2009年商务部将采取五大措施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第一、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发展,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协调金融部门改善出口的金融环境,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企业融资担保条件,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
    
第二、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在巩固美欧日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引导企业下大力气开拓南亚、中东、中亚、南美、东欧等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出口市场。驻外经商机构广泛了解和搜集驻在国的市场信息,及时为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提供良好的服务。引导企业利用好现有的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扩大与区域内新兴市场的贸易往来。鼓励和支持企业到新兴市场参展办展,进行商标注册、质量认证。国内举办的各类展会,也要广泛邀请新兴市场客商参加;
    
第三、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推动自主品牌产品和大型机械、成套设备以及优势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扶持力度。在明确界定产品目录的基础上,完善“两高一资”产品出口调控政策。推进科技兴贸工程,搞好创新基地建设。提升加工贸易产业产品层次,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条。加强出口产品质量促进工作,面向企业提供进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咨询服务,完善出口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
    
第四、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完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支持软件、文化和中医药等重点领域服务出口。在航空、运输、金融、旅游等优势行业,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鼓励中小型服务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培育服务贸易品牌。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推广机构的联系,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第五、极扩大进口。运用降低关税、进口贴息等政策手段,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继续实施进口便利化措施,简化手续,减少限制。

(摘自新华网)

发改委: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珠三角地区一直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地区,在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国家肯定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和支持粤港澳三地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意扩大就合作事宜进行自主协商的范围。在此前提下,粤港作为先行一步的试点,目前最重要有3项工作:首先,推进香港服务业在珠三角和广东的进一步发展。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框架和规定下,争取更多开放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并藉在广东先行先试的经验,鼓励香港服务业在内地其他地区发展,开拓新领域。第二,与珠三角地区紧密协作,确保在发展港口和机场方面能够明确分工,布局合理,优势互补,以保持香港作为亚洲区内重要港口和民航中心地位。第三,继续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和作用,推进香港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并为业界开拓在内地发展的机会。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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