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0月22日,《母子公司关系研究》课题组在京召开课题主报告讨论会,国资委企业改革局领导,课题组在京专家组成员以及课题组长、副组长等13位同志参加。会议由中促会常务副会长、课题组长顾家麒主持。此前,中促会专职副会长、课题组副组长尹光华等还专门听取了专家组成员李冀凯、曹乐人的修改意见。现将会议情况及领导、专家意见通报如下:
首先由尹光华同志介绍了课题进展情况。她指出:自2002年11月组成课题组以来,在国资委的指导下,在课题组23个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总报告与8个分报告已形成初稿,约14万字。同时形成了19个调研报告,7期参考资料,10期工作简报,课题研究已进入后期。这一课题的定位和重点是经过两次专题讨论逐步明确的,课题的特点是: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②群众性:充分依靠成员单位,剖析了22个中外企业集团的案例;③兼容性:因为企业组织结构没有标准模式;④指导性:虽然课题分析的是现实问题,但也注意与改革方向衔接。
综合国资委领导和专家对课题主报告在总体结构、主要观点和表述方式上的意见和修改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课题主报告很有价值。与会同志对课题主报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国资委白英姿副局长认为课题主报告很有价值,这一研究成果,企业是需要的,是欢迎的,很多观点是我们多年来研究、争论和要解决的问题。可以看出,课题组的同志下了很大功夫,成效非常大,主报告确实有很多好的内容,出书也是很有用的。同时也可以从中看出,中促会是有感召力的。
专家们也认为:主报告材料详实,在资料占有和情况的分析上,反映出中促会对企业集团多年了解的积累,总体上是肯定的。
二、“ 富矿精选”,突出重点。与会同志提出,主报告要突出重点,将现在主报告的八个部分中的“企业集团组织管理的国际经验”和“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做为“专题报告”处理。重点内容集中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基本关系、企业集团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母公司的功能定位及其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关系”。
三、缩短篇幅,精简内容。主报告不同章节在内容上的重复,一些段落铺垫太长,一些知识性的内容可删节。
大家对“对策建议”部分寄予很大希望,认为此部分写的太薄弱,应加强、调整。提出要在进一步征求国资委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写实”,尤其向政府部门提出的建议要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将想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表达的意思写充分。
四、结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实主报告。大家认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中许多新的精神应融合到报告中去。
会议上,尹光华副会长还就课题组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根据讨论意见修改主报告,专题报告尊重作者意见,只要观点与主报告没有大的冲突,就不做大的修改。所有报告11月初修改完毕;二是召开课题汇报会,邀请会员单位自愿参加,同时由课题组成员对主报告和专题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三是召开专家鉴定会;四是将研究成果汇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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