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7年11月25日,国务院领导对我会报送的《推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若干政策建议》(下称“政策建议”)作了重要批示,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财政部领导表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已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企业还有什么需求,希望中促会及时反映;科技部对这一国家级软课题研究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还将“政策建议”刊发在《软科学要报》上进行报道。
政府有关部门经认真调研和沟通,认为目前企业技术创新的宏观环境正在不断完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企业还远未能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当前,政府有关部门已将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做为国家政策措施制定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会收集了国家在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方面颁布的部分政策信息,供会员企业参阅。
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以来,国务院专门部署了99项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目前已有66项发布实施;其中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29项,已完成了27项。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宏观环境正在不断完善,一些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政策措施的作用也开始逐步显现。
(一)在财政科技投入方面。国家规定“把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安排重点和体现法定增长”,加大了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优化了财政科技投入结构。2006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增长29.2%,2007年的增速也在30%以上,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也有所加大。在国债和预算内投资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基础支撑;有关方面通过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积极引导科技资源加速向企业集聚,逐步建立起了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二)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税收政策。如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发布实施,对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税收政策做出了规定,具体的实施条例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出台《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允许企业技术开发费按实际发生额的1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由计税工资的1.5%提高到2.5%;企业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可按规定实行加速折旧。内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在金融政策方面。国家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营造有利的金融环境。制定出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若干相关配套制度,允许国家与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研究制定《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关于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细则》等,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等。
(四)在政府采购方面。国家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支持。目前,正在制定和完善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首购和订购政策。对于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开发的试制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符合一定条件的,政府进行首购;对于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政府实行订购。在出台《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有关方面正在着手进一步细化具体的认定条件,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政府采购的招投标行为也不断规范。
(五)在支持企业开展重大产业技术研发方面。国家重点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在能源、交通、石化、船舶、核电等领域,支持一批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进一步增强我国企业的重大装备研制能力。同时,制定了鼓励企业生产使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优惠政策,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有力提升了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六)在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国家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等领域,先后组织实施了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支持建设了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正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企业的自主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不断提高。
(七)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方面。国家积极引导和扶持行业骨干企业建立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截止2007年底,先后认定近50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平台建设,对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先进技术研发设备给予税收优惠,强化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能力;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领域支持建设百余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强化了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
(中促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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