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期(总第147期)
本会动态
温家宝总理对中促会两个建议报告作重要批示
 

一、关于企业家参与重大决策咨询,先后三次报送建议报告

2004年11月,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下称中促会)向温家宝总理报送了《关于选聘一批优秀企业家参与决策咨询,完善重大经济决策机制的建议》。温总理和华建敏秘书长分别作了批示,认为“建议”是有道理的,要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办法。

2005年3月,中促会召开会长扩大会,研究提出并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组建重大经济决策咨询顾问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建议》。温总理和华建敏秘书长作了批示。

2006年4月5日,根据魏家福会长的指示和有关大企业主要领导的意见,中促会以常务副会长顾家麒名义,再次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报送了《关于企业家参与国务院重大决策及其管理办法的建议》。4月10日,温总理作了重要批示,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和副秘书长张平也分别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力量研究,提出可操作性意见。”

企业家参与国务院重大决策咨询,中促会先后三次报送建议报告,温总理都作了批示,说明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企业家在参与重大决策咨询中发挥作用。

2005年1月,国务院邀请企业家等座谈,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时,温总理对万向集团董事局主席鲁冠球说:“以后与企业家要建立起一个经常沟通的渠道和机制,直接听企业家的意见。一是把政府的精神告诉企业家;二是政府要多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

2006年2月,国务院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时,又邀请了知名企业家参加座谈,中促会魏家福会长参加了座谈会。

二、关于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建议银监会依法行政,删除附加准入条件

2006年5月22日,中促会以常务副会长顾家麒名义,向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报送了《关于银监会在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颁布之后又为设立财务公司附加准入条件的报告》。报告提出:2004年7月银监会颁布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大幅度调整了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的准入条件。2004年12月银监会又出台了《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简称“指引”),增加了设立财务公司的准入条件,要求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后经中促会反映企业的意见,2006年2月,银监会对“指引”进行了修改,规定要有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股东或至少有1名以上来自境外的高管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

会员企业反映:《办法》为设立财务公司开了一扇门,而“指引”又在门内设了一道墙,实为一扇只能看不能进的门。希望银监会依法行政,修改“指引”或删除超出《办法》规定之外的附加准入条件。

5月23日,华建敏秘书长建议报请家宝、黄菊同志批示。温家宝总理于5月25日作了重要批示:“请银监会认真研究,附一份动态清样。”

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是推动大企业集团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政策,深受大企业的欢迎。目前已有70多家企业集团设立了财务公司,十几年来,大多数财务公司规范运营,效益稳定,为促进集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几年,由于反复修改“管理办法”等原因,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审批工作止步不前。但是以企业集团做强做大的发展需求而言,申请设立财务公司工作是众多大型企业集团的殷切期盼。

(中促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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