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期(总第140期)
本会动态
中促会召开“集团公司深化改革研讨会”
 

“集团公司深化改革研讨会”(课题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于11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11家重点课题研究单位及10家“研究与咨询协作网”干事单位的代表,中促会名誉会长、课题组高级顾问蒋黔贵副主任、国资委尹义省处长等共43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中促会执行副会长、课题组副组长马玉良主持。马玉良同志首先介绍了“集团公司改革走向与实现途径”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他认为,课题研究在发改委体改司、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和蒋黔贵、邵宁名誉会长及一批专家的帮助指导下,经过课题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课题研究得到企业领导的支持,典型课题研究单位进行了课题立项、组织课题组,制订课题研究大纲、组织调研。兖矿、东风汽车、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已写出研究报告初稿,预计年底均可完成调研报告;二是组织了对联想控股、中国华能、东方航空、中国华源的重点调研工作;三是征询了四位专家对课题研究的指导意见。马会长指出:通过这次研讨交流,将进一步明确课题研究的重点,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
  中促会常务副会长、课题组组长顾家麒以“关于深化集团公司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为题作了主题讲话。讲话全面总结了前阶段课题调研的成果,提出了下一阶段研究的重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宽了研究思路。顾会长着重指出:要紧紧把握研究集团公司的改革走向、改革目标、达到目标的途径;要研究涉及集团公司深化改革的股份制改造、职能定位和管控模式的选择,研究资产重组、产业整合、主辅分离分流改制、调整与国有资产出资人关系等问题。
  蒋黔贵副主任在百忙中出席了会议,并就新通过的《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作了详尽讲解。在肯定原《公司法》对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推动企业改革,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的同时,对修订后的《公司法》中有关降低公司设立的门槛,加强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及各方面权益等内容作了系统介绍。蒋主任还指出,修订的《公司法》既肯定了改革成果,又留下了创新空间。
  中国石油郝鸿毅、上海电气余民、中国石化李玉顺等11家典型课题研究单位的课题组成员先后介绍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和初步成果,并开展了热烈讨论。
  讨论的热点主要是:
  关于集团公司的改革走向。目前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集团公司应该淡出、消亡;另一种看法认为它的职能还没完成,近期不可能消亡。集团公司改革走向大致有:改组成为股份公司;改制成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集团改组为整体上市的公众公司。
  关于集团公司的管控模式。集团公司可以改造成为战略管控型、财务管控型、经营管控型或服务管控型等不同模式的控股公司,要根据自身特点选择。
  关于集团公司改革目标的实现途径。为实现集团公司的职能定位和管控方式,通过重组整合、分离分流、完善公司治理、推进股份制改制,进行内部利益关系和母子公司关系的调整。
  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决定着国有特大型集团公司的改革走向,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已成为普遍关注的重点。
  根据课题研究总体进展情况,决定提前于明年3月完成课题总报告。

(中促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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