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期(总第134期)
重要信息
发改委确定能源产业化重点

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发改委决定在2005-2007年间设立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资金申报,每年截止日期为515日。

据介绍,此次设立的专项资金将主要用来鼓励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供热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和氢能利用等五大领域的相关项目。

目前我国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占67%,比例过高。由于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有限,我国要增加能源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例,只有通过增加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来实现。同时由于核废料的处理问题尚存疑问,同时受到电网能力的制约,西部的水电东送也有一定困难。与此相比,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分布广,可满足发电、供气、供热、制取液体燃料等多种需要,是替代煤炭、弥补油气供应不足、优化能源结构的一种重要选择。

(摘自《决策信息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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