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期(总第134期)
重要信息
国企改革发展五项重点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最近提出,2005年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继续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和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国有产权在场内进行规范交易,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进行。

二是加快推进国有大企业的改革。要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要确保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三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关闭破产工作要把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破产方案、职工分流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关闭破产所需资金不落实的,不能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要特别关注中央企业和异地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各地政府、各级国资委一定要密切关注本地中央企业或异地企业的破产工作,尽量早介入,力争主动,平稳实施。

四是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步伐。各地要尽快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要注意把握政策,在股权设置、持股比例、购股资金来源等方面,指导和监督企业严格规范操作。

五是切实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切实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李荣融强调,当前要特别树立四种意识:一是树立出资人的责任意识;二是树立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意识;三是树立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意识;四是树立通过改革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识。                                            

  (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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