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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执行“绿色通道”及“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收费公路项目进行政府补偿的提案

文章来源: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0-11 09:32:25阅读:

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2013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

 “绿色通道”,即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在“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车辆可以享受通行费的优惠,最早在1995年开始在部分省份临时实施,2005年在国道“五纵二横”上全面实施,2009年开始正式在全国收费公路推行,并成为一种长久政策。2012年7月,国务院国发〔2012〕37 号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7座以下(含7座)小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年20天)免收公路通行费。
  “绿色通道”及“重大节假日免费”这两项惠民生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民生,对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促进假日旅游经济、刺激消费及扩大内需都具有较好的意义。
  然而,目前的“绿色通道”及“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却缺乏相应的成本分担机制,所有成本皆由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承担,给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导致收费公路企业收益下降。根据交通部路网检测中心的数据统计,仅就2012年国庆期间收费公路免费而言,使企业收费减少65.4亿元,增加人工费、设备购置费等运营成本约8~10亿元。有的公路投资企业就上述两项政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进行了测算,每年营业收入将减少5.15%,考虑到节假日车流量的增加对维护费用和使用寿命的影响,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将更大。此外,在公路行业债务规模较大且还贷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该政策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收费公路经营者的债务还贷压力。同时,由于收费公路投资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投资者投资公路行业的积极性。对于有条件“走出去”的大型企业而言,企业盈利能力的降低,还削弱了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在政府继续推行“绿色通道”及“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同时,希望政府尽量使收费公路企业的利益得到保护。为此建议:
  一、由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对惠民生政策实施以来的现状、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对惠民生政策进行全面评估。
  二、建立惠民生政策的利益补偿机制,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弥补经营性公路企业的损失,如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
  三、完善公路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制度,明确政府和企业的社会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为各类资本投资公路基础设施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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